
兴冲冲回寝室——到门口——摸钥匙——大吃一惊——钥匙忘在寝室。
这样的镜头不知道重复了多少次,连我自己都懒得去数。今天大概是这个月的第七次,这个星期的第三次。
宿管科的老师因为我老去拿钥匙已经对我很熟悉了。起先他们不耐烦,接着他们惊诧,再接着他们无可奈何,而现在,他们已经麻木了,见了我,不用说哪个寝室的,就直接把钥匙递给我。今天好一些,他们对我说了句话:“你得了健忘症了?”
我从来不被过去的事情羁绊,因为记不起来过去的事情;我从来不被过去的情绪烦扰,因为我遗忘,这种遗忘不是我主动的,而是天性如此。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反正我已经被遗忘折磨的差不多了。
上个周末,我去寄信,坐了两站路的公交车,才发现没有拿信。上上一个周二,到院图书馆看书,走出去半小时了,才发现手机忘在里面,我那多灾多难的手机啊,这已经是第四次被我狠心的抛弃了,尽管每次它都奇迹般的重回到我身边。现在,这个世界对我最忠心的莫过于我的手机,它已经不离不弃的跟了我三年,我无论对他细声慢语还是大声嚎叫,它都默默的承受,没有一句怨言。
昨天晚上,拿了电饭锅去接水煮饭,到了水房,我洗了洗手,洗了把脸,就拿着电火锅回来了,然后才发现,水忘了接了。天哪,救救我吧。
这促使我关注一个病症:老年痴呆症。女朋友说我有得老年痴呆症的天赋,还为我描绘了恐怖的未来:谁都不认识,只有五六岁的智力,生活不能自理。然后她就威胁我:“现在对我好点,不然老了没人管你。”
这句话提醒了我,老了,我能依靠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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