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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象学到本体论 [原创 2008-03-11 02: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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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象学到本体论

——对萨特存在哲学的几个基本概念的理解

    【摘  要】萨特以意向性”的概念为突破口,借鉴现象学方法,试图建立自己的存在主义体系。在笛卡尔“我思”的基础上,他创造性的提出了“反思前的我思”,将其作为现象学本体论的出发点。阐述了现象所蕴含的两种存在:作为现象客观基础的超越性存在和显现这种存在的意识,即自在的存在和自为的存在。希望能建立一种“自为向自在整体化的存在哲学”。

    【关键词】存在  意识  意向性  反思前的我思  自在  自为

   保罗·萨特是法国著名的作家、社会活动家、存在主义的代表。1943年出版的著作《存在与虚无》是他的代表作之一,它奠定了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体系的基本内涵和根本基调。法国著名作家让·华尔在《存在主义简史》中认为萨特的这部书是法国存在主义的最重要的著作,是法国20世纪哲学的高峰。 

    本文则试图从萨特的创作《存在与虚无》的知识背景、对反思前的我思的阐述以及对存在的本体论证明中浅析萨特的存在哲学的基本观点。这些理论对理解萨特的整个存在主义大厦是及其重要的,是根基性的。

    胡塞尔的启示

    在20世纪初期的法国学院派中占统治地位的是新康德主义和实证哲学,萨特把它们作为纯粹的唯心主义和实证主义加以排斥。同时,他对当时的唯物论也没有好感,认为唯物论是用意识以外的东西来解释意识和人。“当时的法国思想界有个期望,一种能使思维与现实和解的期望。”【1】而萨特也有着同样的决心,试图寻找一条现实主义道路,同时避开唯心论和唯物论的陷阱,又面向现实生活。1933年,萨特的同学雷蒙·阿隆第一次向他阐述了胡塞尔的现象学,而这正是萨特多年来梦寐以求、不断探索的观点:“描述他在现实生活中接触到的东西,从这一过程中引出哲学思想……超越唯心论和实在论的对立,在肯定世界在场的同时确立意识的至上地位。”【2】

    胡塞尔的现象学要求按照现象显露其本来的样子来观察现象,即“从事情的本身入手”,而不是像传统那样依据“主体-对象”来把各种现象归入一些范畴。胡塞尔的现象学首先建构了一种方法,他把意识与现实之间的关系问题从各种沉重的假设之中解脱出来。”【3】萨特与胡塞尔一样,将现象当作本质、存在的直接显现。现象并不隐藏本质,而是启示本质,它本身就是本质。“反过来说,本质并非隐于现象之后的东西,而是作为显现的系列联系,它本身就是显现。”【4】 诚如萨特在《存在与虚无》的第一段话所言:“近代思想把存在物还原为一系列显露存在物的显象,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消除某些使哲学家们陷入困境的二元论,并且用现象的一元论来取代它们。”【5】   

    如果现象学为萨特的努力提供了一个角度或一种方法,那么胡塞尔借鉴奥地利哲学家弗朗茨·布伦塔诺的“意向性”的概念则为萨特的研究提供突破口。布伦塔诺指出,心理现象的类特征就是意向性,即意识总是指向某个对象,而不管这些对象是否存在。胡塞尔把他简化为“意识总是对某物的意识”。也就是说,意识是指向或倾向某个对象,它的本质属性即它的超越性。萨特在接受了胡塞尔关于意识的意向性的基本观点的同时,也做了部分修正:“一是他企图从纯粹意识现象出发进一步揭示存在的意义,建立现象学本体论;二是抛弃了胡塞尔的先验自我。”【6】

    在萨特写作于1934年的一篇论文《胡塞尔现象学的基本观念:意向性》中,萨特不厌其烦地强调胡塞尔断言事物不能被溶解为意识,事物不能进入人们的意识之中。而胡塞尔则经过现象学的先验还原,找到了先验自我这个出发点。萨特对胡塞尔这个做法并不满意,他甚至激进的断言:包括自我在内的一切事物都存在于我们的意识之外,并且不能被我们的意识所吸收。萨特认为这样就可以摆脱“内在的生活”,“因为归根结底一切都存在于外面,一切,甚至我们自己:都在外面,在世界中,在他人中。并不是在我所不知道的什么隐秘的地方,而是在马路上,在城市里,在人群中,我们为我们揭示出诸事物之中的事物,揭示人们之中的人。”【7】我的“自我”并非实体,而是我必须通过我在世上的行动及其与他人的关系去加以构建的一个对象。”

       

    反思前的我思

    在对胡塞尔的意向性概念的不断探究中,萨特提出了自己的“我思”理论。第一次提出“我思”的是法国人笛卡尔,他正是凭借着“我思故我在”这一经典命题,演绎出灵魂与肉体、精神与物质两个分离实体,确立了哲学史上真正意义的主体。“西方哲学依靠笛卡儿‘我思’已经运行了三个多世纪,自那时起,整部西方哲学史几乎都是在重新解释或从不同角度批判笛卡儿‘我思’哲学中展开的。”【8】

    萨特继承了笛卡尔的传统,认为从“我思”出发去探索存在是唯一正确的途径。不过萨特认为笛卡尔的我思并不是原初性的,笛卡尔的“我思”,实际上是对另外一个意识的反思,这样就会导致一种无穷倒退,以至于永远找不到一个最初的意识。而事实上“我”是先对现象的存在有了意识,即对处于我的意识之外的事物了意识,然后才能对这种存在的现象有所反思,即对设置了对象的意识进行反思。因此,在萨特看来,笛卡尔的“我思”只能算是一种反思,而在这之前还有一种“我思”。“反思也不比被反思的意识优越:并非反思向自己揭示出被反思的意识。恰恰相反,正是非反思的意识使反思成为可能,有一个反思前的我思作为笛卡尔我思的条件。”【9】这种“我思”是纯粹的虚空,是彻底的透明,是真正的超越,它永远向着意识之外的事物,这种意识萨特称之为对象意识、设置性意识或反思前的我思。“这就是作为终极主体结构之一的纯粹主观性,是萨特全部哲学由之出发的阿基米德点。”【10】

    萨特坚持“反思前的我思”是本体论的出发点,一个重要理由在于“反思前的我思”的彻底透明性。前反思意识(我思)是意识与自身的直接关系,而对象意识是意识与存在的直接关系,它们都是非反思的。但是,对象作为存在是一种完全的不透明性,对它来说没有任何关系可言;而意识就是使一切关系得以产生的不能往前追溯的条件,意识就是朝着纯粹存在而脱离自身的内在否定关系。所以,萨特那里,对象意识与前反思意识是互为前提的。萨特之所以强调必须从“反思前我思”出发,是为了防止把意识等同于反思,防止把对象的不透明性看作本体论意识自身的不透明性,从而使得任何真正的理解都变得不可能。

    萨特将一种意识彻底虚空之后,这即使对唯心论的一个打击,也是对现实主义的一种回应。显然,当人们从意识中清除了一切现有的东西之后,就必须向外界来寻求自身的内容。“哲学的第一步骤应该把事物从意识中逐出,恢复意识与世界的真实关系。”【11】而这无疑暗合了现象学的一个根本观点:面向事实本身。

    非设置的自我意识与设置性的对象意识虽是性质不同的两种意识,但又非常紧密的联系在同一个意识里。自我意识必须有对象意识的存在作为前提,而在对象意识产生的同时,必有自我意识在起着作用,即提醒那个人这是他自己的,而非别人的对象意识。“这两种意识是同时发生、互为表里、存在于圈子中的同一个主体意识的两个层次或两种规定……前者是反思前的自我意识对对象意识的内在性关系,后者是对象意识对于正在存在的超越性关系。内在性与超越性都是意识的本体论结构,而这互相制约又互相补充。”【12】

自在与自为

    萨特既然把“我思”作为探索存在的唯一正确途径,也就肯定了意识是使存在本身显现为现象的存在的前提,这意味着他的现象学本体论以意识为出发点。那么,萨特如何即从意识出发,有能避免唯心论的泥沼呢?萨特的密码在意识“意向性”的超越性。

    在《存在与虚无》的导言中,萨特对世界的客观存在做了本体论证明:“意识是对某物的意识,这意味着超越性是意识的构成结构;也就是说,意识生来就被一个不是其自身的存在支撑着。这就是我们所谓的本体论证明。”【13】萨特把这种证明称之为本体论证明,一方面是因为意识之外的“支撑者”是由意识本身的规定性必然推出的,另一方面则是由于这种证明是存在论意义上,而非认识层面的。

    从这个证明中可以看到,意识自身的显现,是在对外界事物的揭示过程中完成的。意识作为一种虚无,除了在揭示中被揭示,在表示它物的存在中表示自身的存在外,没有任何别的存在。“反过来说,只要有揭示性意识,就必定有一个它所揭示的超越的存在。揭示性意识是这个它所揭示的超越存在的充分条件,但是意识却决不是超越存在的必要条件。”【14】诚如萨特所言:主观性无力构成客观的东西。说意识是对某物的意识,就是指意识应该作为对不是它的那个存在的被揭示揭示而产生,而且在揭示它时已经存在着。”【15】

    到这里,作为萨特现象学本体论出发点的现象终于获得了它所需要的两种支撑:作为现象客观基础的超越性存在和显现这种存在的意识。前者是自在的存在,后者是自为的存在。

    在初步的考察存在的现象之后,萨特给出了自在存在的三个特点:“存在存在、存在是自在的、存在是其所是。”【16】所谓“存在存在”,是说自在的存在是绝对的存在,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所谓“存在是自在的存在”,是指存在完全在它自身之中,不包含任何关系;所谓“存在是其所是”,是指存在脱离了时间性,没有变化和发展。由此可以看到,自为的存在就是没有被意识捕捉到、没有被对象化的存在,它“存在于那里,完全是盲目的,不知道自己何以为如此这般;它的存在状态是完全没有道理可说的,毫无理由,毫无根据——而且它本身也毫不打算、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弄清自己何以要存在、何以要存在得那个样子。”【17】

    作为与自在存在相对应的一面,自为存在本身并不能独立存在,它是依靠自在存在才存在的。但这并不是说自在存在产生了自为存在,而是说对自在存在的虚无与否定产生了自为存在。“自在存在是指人的意识的存在,它正好具有与自在存在截然相反的特征,自为存在正是以自在存在的内在否定来规定自身的。”【18】因此,自为是对存在的否定,是虚无;它不是自在,必然超越自身,它不是其所是,而是其所不是。“自为不是别的,只不过是自在的纯粹虚无化。它作为存在的‘洞孔’包含在存在之中。”【19】    

    在《存在与虚无》的结论部分,萨特把自在与自为看做是有机的统一体。“自在和自为是由一个综合联系重新统一起来的,这个综合联系不是别的,就是自为本身。”【20】一方面,自在的存在是绝对的,但如果没有了自为,那么自在就会变成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东西;另一方面,自为是不能独立存在的,缺少了自在,它只能是毫无意义的抽象。

     更主要的是,自为作为统一自在与自为的“综合联系”,必然会超越自身,不断的追求自在,“但是永远不可能实现与自在的统一,这是自为不断追求但又永远不能完成的整体化过程。”【21】即“自为向自在整体化的存在哲学”。

参考文献

【1】杜小真:《存在与自由的重负》,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6页。

【2】杨深:《萨特传》,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2年,第33页。

【3】杜小真:《存在与自由的重负》,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7页。

【4】刘放桐:新编现代西方哲学,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368页。

【5】萨特:存在与虚无,陈宣梁等译,三联书店,1987年,第1页。 

【6】刘放桐:新编现代西方哲学,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368页。

【7】萨特:胡塞尔现象学的基本观念:意向性,转引自杨深《萨特传》,第37页。

【8】莫为民:“我思”:从笛卡尔到萨特,学术月刊,2006年3月号。

【9】萨特:存在与虚无,陈宣梁等译,三联书店,1987年,第11页。

【10】杨深:《萨特传》,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2年,第67页。

【11】萨特:存在与虚无,陈宣梁等译,三联书店,1987年,第9页。

【12】杨深:《萨特传》,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2年,第68、69页。

【13】萨特:存在与虚无,陈宣梁等译,三联书店,1987年,第21页。

【14】杨深:《萨特传》,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2年,第33页。

【15】萨特:存在与虚无,陈宣梁等译,三联书店,1987年,第22页。

【16】萨特:存在与虚无,陈宣梁等译,三联书店,1987年,第27页。

【17】高宣扬:萨特的密码,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38页。

【18】江怡:走向新世纪的西方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158页。

【19】萨特:存在与虚无,陈宣梁等译,三联书店,1987年,第786页。

【20】萨特:存在与虚无,陈宣梁等译,三联书店,1987年,第786页。

【21】叶秀山、王树人:西方哲学史(学术版第七卷),凤凰出版社,2005年,第625页。

分类: 求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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